根據(jù)《溫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測、面試等程序,現(xiàn)將本次擬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具體名單如下(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1 |
黃傳港 |
男 |
2 |
黃方帆 |
男 |
3 |
林然 |
男 |
4 |
泮孟然 |
男 |
5 |
溫慶浩 |
男 |
6 |
余敖鳳 |
男 |
7 |
余秉杭 |
男 |
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平陽縣公安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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