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面向2023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公開招聘162名中小學教師筆試工作已結束,現將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等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詳見附件1),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現將筆試合格分數線予以公布(詳見附件2)。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以招聘崗位和學校為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招聘人數在9人及以下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3。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3。
三、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2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zhèn)新豐路39號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成績單(須有院系或教務處公章)。
3.教師資格證或考試合格證明。
4.畢業(yè)生推薦表/函(須有院系或教務處公章)。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6.師范類或教育類畢業(yè)生證明(音體美專業(yè)無需提供)。
7.碩士研究生同時提供就讀全日制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掃描件。
8.獲獎證書。
9.報名表(需在報名網站上下載打印并需本人親筆簽名確認)。
10.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11.承諾書(現場簽訂)。
以上材料1—7項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8項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9—11項提供原件。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階段(含試用期),如發(fā)現報考人員與招聘條件資格不符、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考生面試資格產生的空額,從參加筆試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
(一)請考生自備口罩,做好個人防控工作,落實防疫措施。因突發(fā)狀況和新型冠狀病毒常態(tài)化管理需要,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面試擬定于3月4日進行,地點待定,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公告,請考生實時持續(xù)關注,保持通訊暢通。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面向2023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筆試成績.xls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縣面向2023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筆試合格分數線.xlsx
附件3:陵水黎族自治縣面向2023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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