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金融監(jiān)測與服務中心是經(jīng)廈門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經(jīng)登記設立的事業(yè)單位,不納入機構編制核定范圍,隸屬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管理。
現(xiàn)因工作需要,廈門市金融監(jiān)測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專才和10名專員,實行市場化管理?,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綜合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者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到40周歲之間(在1983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2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有良好的履職記錄,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背景和工作經(jīng)歷要求,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5.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在職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含聘任制公務員以及公示結束被確定為擬錄用對象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三)選擇應聘崗位時應注意的事項
1.學歷及學位要求
(1)專員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2)專才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或者“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位。
2.專業(yè)要求
應聘者在學歷要求的各學習階段均應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要求。
3.時限要求
(1)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資格類證書,應聘者在2023年4月3日(含)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以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
(2)本次應聘與資格生效時間有關的條件,未經(jīng)本公告舉例列示的,截止時間均為報名開始第一日。需計算年長的,開始時間均為相關經(jīng)歷生效的當月,截止時間均為報名當月。例如,2022年5月到2023年4月,算1年。
4.回避要求
本次招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職位的回避要求,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者應如實、全面、完整填寫可能存在回避關系的所有人員姓名、單位、職務以供回避審查,不得刻意隱瞞,否則將會影響本人聘用資格。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具體崗位職責要求和招聘人數(shù)詳見附件1。
四、薪資待遇
中心人員實行“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的年薪激勵機制,其中專才稅前年薪最高25萬元,專員稅前年薪最高20萬元。年薪包括“五險一金”個人和單位繳交部分,個稅自擔。依法享有雙休、法定節(jié)假日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廈門工作部負責執(zhí)行,采取網(wǎng)絡報名、簡歷篩選、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17:00
3.咨詢電話/微信:0592-2213609/15306960569。
4.咨詢時間:8:30-17:30(工作日)
(二)報名需提供材料
每名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應聘者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超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應包括:
1.《廈門市金融監(jiān)測與服務中心招聘報名表》(附件2)的簽字掃描件和word電子版各1份;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資格證書,以上材料報名時提供PDF掃描件,原件面試時提交審核;
3.崗位要求工作經(jīng)歷的社保參保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近年來主要工作業(yè)績(成果)相關證明材料(如有);
5.臺港澳、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注:應聘者需將個人報名材料以電子檔匯總整理成壓縮文件發(fā)送到指定郵箱,文字及圖片清晰可辨,郵件標題為“崗位名稱+姓名”)
(三)資格審查
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廈門工作部對報名材料進行簡歷篩選和資格審查,并電話或者郵件通知符合應聘要求的人員參加后續(xù)考核。后續(xù)考核時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進行現(xiàn)場核對。
應聘者可在報名截止日起3個工作日后,登錄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wǎ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者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進行申訴,由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認定。申訴時間和申訴方式隨資格初審結果一并公告。申訴審核仍未通過的,可在申訴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四)考試辦法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安排進入筆試和面試考核,具體流程如下: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兩類。
(1)專員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卷面分100分,合格線60分,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2)專才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內容、合格標準同上;專業(yè)科目筆試卷面分100分,合格線60分;筆試成績=公共科目得分×50%+專業(yè)科目得分×50%,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合格線60分。
2.面試
按照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若筆試成績并列使面試人數(shù)超過1:3比例的,專員以申論得分高者進入面試;專才以專業(yè)科目得分高者進入面試,專業(yè)科目得分仍并列的,以申論得分高者進入面試。
若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滿足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前,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由此造成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從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的人員。
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或者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按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進入體檢人選。
(五)體檢
體檢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結果將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人員。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guī)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資格遞補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由用人單位另行研究決定是否從應聘該崗位且綜合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六、相關說明
(一)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擬招聘崗位條件后報名。提交的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名、考試或者聘用資格;若被聘用后發(fā)現(xiàn)前述行為,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聘,并追究相應責任。
(二)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有關信息及提交的應聘材料嚴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還。
(三)應聘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的格式填寫報名表并提交相應材料,聯(lián)系方式必須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lián)系方式有誤影響招聘的,結果個人自負。
(四)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并由駐局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
附件:
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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