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時間自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nèi),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向青田縣交通運輸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yīng)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jī)誹謗誣告。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fā)信時當(dāng)?shù)剜]戳為準(zhǔn)。
縣交通運輸局組織人事科:0578-65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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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縣交通運輸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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