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時間自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止,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nèi),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向青田縣民政局和紀檢組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應報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fā)信時當?shù)剜]戳為準。
青田縣民政局監(jiān)督電話:0578-6824945,青田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第四紀檢監(jiān)察組電話:0578-689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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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縣民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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