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2021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情況,因部分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或不符合面試資格條件,按照公務員考錄有關規(guī)定,對通過面試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擬遴選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3:1的職位,開展面試資格復審遞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
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
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qū)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辦公樓7樓C區(qū)705B室。
三、面試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
4.公務員(參公工作人員)登記備案表(復印件)及公務員(參公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加蓋公章。
5.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由具有管理權限的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
6.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加蓋公章。
7.考生個人相關證明材料,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內(nèi)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入黨時間;
(2)現(xiàn)任職務職級;
(3)報名時是否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4)報名時是否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是否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是否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歷年年度考核情況;
(6)是否存在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受處分期間、未滿影響期限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轉(zhuǎn)任的其他情況;
(7)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重要社會關系的姓名、單位、職務及政治面貌。
四、面試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本人到場。
2.參加面試復審人員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上述證件和有關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的,將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本次遴選工作,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
3.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面試人員名單在河南省教育廳網(wǎng)站(http://www.haedu.gov.cn/)公布,請各位考生登錄查詢。
4.逾期不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后擬遴選職位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5.無論是否通過面試資格審查,以上材料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均由面試資格審核單位留存,不再返還考生本人,請考生提前做好備份。
咨詢電話:0371-69691973
附件:河南省教育廳2021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河南省教育廳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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