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相關單位實際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
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共3個職位,招聘工作人員3人。
(一)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yè)單位共2個職位,招聘2人;
(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所屬事業(yè)單位共1個職位,招聘1人。
職位具體情況詳見《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報考人員須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截至報名時,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
4.符合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2)并發(fā)送至各招聘單位指定郵箱,郵件主題、附件名稱統一以“用人單位-崗位代碼-姓名”(如:北京檢察科技中心—101—張**)格式命名。
各事業(yè)單位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相關事業(yè)單位將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報名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報名起止時間為:202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二)資格復審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避免人員聚集,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形式進行。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招聘單位將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需在4月19日下午18:00前將下列材料(掃描成電子版PDF格式,郵件主題統一以“用人單位-崗位代碼-姓名”格式命名)發(fā)送到所報考院的指定郵箱(報名時的郵箱),超過規(guī)定時間發(fā)送或未發(fā)送的視為放棄報考。
1.《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需信息填寫真實、完整,并在“本人簽字”欄手工簽字);
2.身份證(正反面);
3.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的集體戶首頁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應職稱、資質證書;
5.人員類別為應屆生的,需提供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6.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共青團員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需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三)筆試
筆試時間:由各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
筆試地點:由各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
筆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
筆試形式:采用主客觀相結合的形式,考生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未達到1:5比例的,按成績不低于筆試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五)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綜合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考多個職位的,視為無效報名。
(二)因考生報名表信息不全、不準確,導致無法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相應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后果??忌峤坏牟牧喜挥柰诉€。
(四)考生應保證手機、電子郵箱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公示前因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從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按照時限及要求完成的;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到的;導致擬聘職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關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請考生認真閱讀并簽署《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附件3),并于筆試、面試當天攜帶至考點交工作人員。
六、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有關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考務咨詢詳見職位表中聯系電話。
招考工作監(jiān)督電話:58762904。
附件:
1.《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3.《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2022年4月1日
附件:
1.《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3.《北京市檢察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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